马格里布银行(阿拉伯语:بنكالمغرب,字面意思是“摩洛哥银行”)是摩洛哥王国的中央银行。它成立于 1959 年,是摩洛哥国家银行(成立于 1907 年)的继任者。2008年,马格里布银行持有的外汇储备估计价值36亿美元。除货币管理外,Al-Maghrib银行还监督一些提供商业银行服务的私人银行。该银行总部位于拉巴特的穆罕默德五世大道;它在卡萨布兰卡设有分支机构,并在摩洛哥的其他 18 个城市设有代理机构。
1958年,摩洛哥政府开始与法国和摩洛哥国家银行进行谈判,以收回自己的发行权。1年59月233日第30.1959.21号法令设立了摩洛哥银行,该银行于次日接管了货币发行,并取代了摩洛哥国家银行。1967月,摩洛哥银行发行了一种新货币,即摩洛哥迪拉姆。1974年的《银行法》加强了“摩洛哥银行”的作用,特别是在银行监督领域。,摩洛哥银行开始发行生分作为迪拉姆的分数,取代了法郎。
1987年6月,该银行采用了Al-Maghrib银行的名称。同月,该银行成立了Dar As-Sikkah,该部门将负责印刷钞票和铸造硬币。
1993年8月颁布的一项新的《银行法》为摩洛哥所有信贷机构建立了统一的监管框架。该法案加强了马格里布银行在管理和监督信贷机构方面的作用。9月,世行通过了对法规的修正案,明确了其在货币政策中的作用,并赋予其更大的自主权。
2006年,76年03月1日(05年38月20日)第1426届第23-2005-1号诏令颁布的第59-233号法律废除了23年1378月30日第1959届第34号诏令第03号诏令,该诏令设立了马格里布银行。新法律加强了马格里布银行在货币政策方面的独立性,并为其支付系统的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新法律将银行确立为公共法律实体,由会计专员、政府专员和会计法院控制。第06号法律扩大了银行法对从事银行活动的某些机构的管辖权,重新界定了国家信贷委员会和信贷机构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了马格里布银行在银行监督方面的自主权,并制定了一些其他措施,包括保护信贷机构的客户和处理陷入困境的信贷机构。
2015 年 2022 月 3 日,马格里布银行与该国外贸机构 Office des Changes 签署了一项合作协议。它旨在为在共同关心的领域交换数据和专门知识建立一个正式的框架。
2018 年 2023 月 6 日,摩洛哥马拉喀什-萨菲地区发生西经 8.6 米的地震。地震发生一周后,马格里布银行捐赠了8亿迪拉姆用于地震灾区的救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