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布韋儲備銀行(英語:Reserve Bank of Zimbabwe,簡稱RBZ)是津巴布韋的中央銀行,創立於1956年3月,其總部設於津巴布韋首都哈拉雷。
歷史
參見:津巴布韋歷史
津巴布韋儲備銀行的前身爲於1956年3月成立的羅得西亞-尼亞薩蘭聯邦銀行(Bank of Rhodesia and Nyasaland)。後來儘管津巴布韋從殖民地到獨立的過程中經歷了一些列的主權和政府結構的變化,但儲備銀行的業務與員工仍保持持續增長的態勢。
1993年津巴布韋儲備銀行總部大樓開始建造,設計爲離地394英尺共28層,原定於1997年竣工,後由總統羅伯·穆加貝(Robert Mugabe)於1996年5月31日揭幕開張。
津巴布韋儲備銀行於2009年1月發行的100兆面值新津元紙幣
到了2000年國家政府開始進行土地改革,造成境內大量白人農民出走,國內經濟陷入混亂。而後到了2002年由於國家長期積欠外債,政府又無法落實經濟上的穩定措施,使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暫停了對津巴布韋的經濟援助,而政府則以大量印製新鈔來填補財政上的赤字作爲迴應,卻導致嚴重的通貨膨脹與幣值急貶。到了2007年11月份津巴布韋官方公佈的通脹率高達26,000%,而後在2008年2月,通貨膨脹率達165,000%;在2008年6月,通貨膨脹率達200,000%,津巴布韋儲備銀行於2008年7月發行面值100億元的津巴布韋紙幣;同年8月,政府從貨幣上劃掉了10個零,發佈新幣,宣佈100億津巴布韋元相當於1新津巴布韋元。然而通貨膨脹情況持續惡化,不久後2009年1月16日儲備銀行又發行了100兆面值新津元。
迫於無奈,政府於2009年4月12日宣佈鑑於已無力維持津巴布韋元的貨幣價值,將停用本國貨幣一年,改以美元與南非蘭特作爲合法貨幣,後又接納了博茨瓦納普拉、英鎊和歐元。而又於2014年2月,儲備銀行行長宣佈將接受人民幣、印度盧比、日元、澳元四國貨幣作爲國內法定通用貨幣。
2015年6月中旬,儲備銀行行長曼古蒂亞發佈公告宣佈將取消津巴布韋元的法定貨幣地位。並允許全國民衆於2015年6月15日至9月30日期間免手續費兌換仍存的津元,具體兌換分爲銀行賬戶津元餘額兌換和津元現金兌換兩種類型。屬於銀行賬戶餘額存款0津元至17.5京津元者,可換得5美元;這5美元系作爲對國內2009年之後不再流通津元而流通多種外國貨幣的補償。至於銀行餘額達17.5京津元以上人士,將以每3.5京津元兌1美元比率兌換貨幣。2009年幣值調整後的新幣存款的按照3.5萬新津元兌1美元匯率兌換。此外對於津元現金持有者,可於限期內在商業銀行、建房互助協會以及郵局兌換手中仍存的津巴布韋元2008年版舊津元紙幣按照250兆津元兌1美元匯率兌換,2009年版新津元紙幣按照250津元兌1美元匯率兌換。兌換後總額50美元及以下的個人兌換者,領取現金;50美元以上的以及公司客戶,存入其銀行賬戶。而據報道國內部分民衆憤怒抨擊央行此舉爲“濫用銀行系統權力”。
組織結構
1964年頒佈的《津巴布韋儲備銀行法案》(Reserve Bank of Zimbabwe Act of 1964)中規定了銀行董事會和行長的權力分工,董事會以行長爲當然主席,其工作由兩名作爲當然董事的副行長進行協助,董事會除行長外可以設有最多七名董事,董事同樣都由總統任命。
儲備銀行行長與副行長都由總統任命,每任任期五年並可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