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蘭銀行(香港稱英倫銀行,英語:Bank of England)是英國的中央銀行,該銀行於1694年以私營方式成立,自1931年起服從於財政部的政策並於1946年被收歸國有。1997年間英格蘭銀行成爲一個獨立的公共部門,由政府全資所有但擁有自己獨立的貨幣政策。
英格蘭銀行壟斷了英格蘭及威爾士地區的紙幣發行權,並且該行的貨幣政策委員會獲得了管理全國貨幣政策的授權。而財政部則保留了在極端情況接管該權限的資格(但必須在接管後28天內獲得國會的認可)。
它負責貨幣供給,印發鈔票,向英國政府和其他銀行提供貨幣,管理黃金和通貨儲幣。
銀行總部自1734年起一直設置在倫敦市的針線街,因此被人戲稱爲“針線街的老管家婆”。銀行的首腦爲總裁,由政府任命。
英格蘭銀行現任行長是安德魯·貝利,他於2020年3月16日接替了馬克·卡尼的職位,任期8年。馬克·卡尼是加拿大人,爲英格蘭央行史上的第一位外籍行長。
歷史
成立
英國在中世紀後已成爲歐洲的一個強國,17世紀末曾聯同多國在大同盟戰爭中擊敗當時如日中天的法蘭西帝國,但是發生於1690年的比奇角海戰中,法國海軍壓倒性地打敗了英荷聯合艦隊,這便促成英國爲了重新成爲世界強權而加強建設當時萎靡不振的英國海軍。
當時的英國海軍沒有國家資金援助,難以推動海軍的建設。國王威廉三世政府的信用度也不足,海軍部難以在社會上借入£1,200,000(年利率8%)的所需經費。爲了使有意投資者資助英國海軍的建設,威廉·佩特森倡議設立英格蘭銀行,並對民間發行股份,最終在1694年英國國會通過《英格蘭銀行法案》,成立英格蘭銀行公司。政府給予該公司控制政府收支的權利,頒佈皇家特許使英格蘭銀行成爲英國唯一有權印刷及發行法定貨幣英鎊權利的機構。最終,英格蘭銀行在12天內成功集資£1,200,000,近一半成爲英國海軍建設的經費。
18世紀
英國政府債券於18世紀開始發行,由英格蘭銀行管理。在1781年的營業執照更新中,有“銀行必須有足夠的黃金來支付發行的貨幣”的許可條件,但在第二次反法同盟和法國大革命期間,菲什加德之戰等戰役卻使黃金儲備無法承受,1797年2月26日,政府頒佈了1797年銀行監管法,禁止從銀行取出黃金。這一規定一直持續到1821年。
19世紀
從1800年8月到1816年8月的十六年中,英格蘭銀行每年平均貼息60萬英鎊以節省金本位制下的黃金儲備,羅斯柴爾德家族出現並參與了外國債券的發行和英格蘭銀行的儲備。Alfred de Rothschild在白銀價格下跌期間擔任董事會成員以應對19世紀末的長期蕭條。
20世紀
英國維持金本位制直到1931年,英國財政部管理其黃金儲備。此後,英格蘭銀行接管了黃金儲備的管理。
從1920年到1944年,當蒙塔古·諾曼擔任行長時,英格蘭銀行從商業銀行業務轉爲中央銀行。工黨政府通過1946年英格蘭銀行法案將英格蘭銀行國有化。
在1992年9月16日的黑色星期三,英格蘭銀行被著名的投機家喬治·索羅斯通過做空100億以上的英鎊和槓桿,使英格蘭銀行被逼放棄堅守英鎊匯率和退出歐洲匯率機制並且讓英鎊大幅貶值,被人們封爲“讓英格蘭銀行破產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