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與背景
銀行全稱: Centrale Bank van Suriname
成立時間: 蘇里南中央銀行成立於1957年4月24日。 它在蘇里南獨立前成立,最初作為荷蘭王國的一部分,後來成為獨立蘇里南的貨幣當局。
總部地點: 蘇里南共和國帕拉馬里博市 (Paramaribo, Suriname)
股東背景: 蘇里南中央銀行是完全國有的機構。
監管與合規
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蘇里南中央銀行本身就是監管機構,並受國家法律的約束。
服務與產品
Centrale Bank van Suriname 的核心職能包括:
發行貨幣: 它是蘇里南唯一有權發行蘇里南元 (SRD) 的機構。
管理國家外匯儲備: 負責維護國家的外匯儲備,確保國際支付能力和匯率穩定。
實施貨幣政策: 通過調整利率、準備金要求、公開市場操作等工具,影響貨幣供應量和信貸條件,以實現物價穩定和經濟增長目標。
銀行監管與許可: 負責監管和許可蘇里南境內的商業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確保其穩健運營,維護金融體系的健康。
充當銀行的銀行: 作為最後貸款人,在商業銀行面臨流動性困難時提供支援。 它也為商業銀行提供清算和結算服務。
充當政府的銀行: 管理政府帳戶,為政府提供融資諮詢,並代理發行政府債券。
收集和分析金融數據: 收集、整理和發佈重要的金融統計數據,為政府決策和公眾了解經濟狀況提供依據。
維護支付系統: 確保國家支付系統(如電子轉賬系統)的順暢運行。
客戶服務
蘇里南中央銀行的“客戶服務”物件主要是其受監管的金融機構、政府部門以及國際合作夥伴。
電話、郵件: 提供聯繫方式供金融機構、政府部門及媒體進行業務諮詢和資訊獲取。
在線資訊: 官方網站是發佈新聞、政策檔、報告和統計數據的主要管道。
安全保障措施
蘇里南中央銀行作為負責國家金融穩定的核心機構,其安全保障措施至關重要,涵蓋物理安全、資訊安全和金融穩定層面。
物理安全: 對其金庫、數據中心等重要設施實行嚴格的物理安全控制。
網路安全: 投入大量資源保護其IT系統免受網路攻擊,確保敏感數據的機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操作風險管理: 建立嚴格的內部控制和操作規程,防範操作失誤和內部欺詐。
金融穩定維護: 通過巨集觀審慎政策和對商業銀行的監管,努力維護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從而間接保障公眾的金融安全。
應急預案: 制定全面的業務連續性計劃和災難恢復預案,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繼續履行關鍵職能。
特色服務與差異化
蘇里南中央銀行的特色和差異化在於其作為國家貨幣當局的獨特地位和職能:
國家金融體系的基石: 它是蘇里南金融體系的最高層級,所有商業銀行都在其監管之下運行。 它的決策直接影響國家的經濟運行和人民生活。
貨幣政策的制定與執行者: 擁有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的獨有權力,這使其在經濟調控中發揮核心作用。
金融穩定的守護者: 其首要目標是維護物價穩定和金融體系的穩健,而非追求利潤。
國際合作的參與者: 代表蘇里南參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的合作,促進國家經濟融入全球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