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支敦士登國家銀行股份公司是一家位於列支敦士登的金融機構,總部位於列支敦士登瓦杜茲。自 1993 年以來,它一直在瑞士證券交易所上市,大部分股份 (57.5%) 由列支敦士登政府擁有。由於瑞士與瑞士結成關稅和貨幣聯盟,並採用瑞士法郎作爲官方貨幣,因此貨幣政策和貨幣供應由瑞士國家銀行(SNB)全權負責。
除了在列支敦士登的主要業務外,LLB還在奧地利和瑞士開展業務。
歷史
1992年,列支敦士登加入了歐洲經濟區,這使得該銀行對其國家的銀行保密政策感到擔憂。
1993年,列支敦士登州立銀行在瑞士證券交易所上市,列支敦士登政府擁有大部分股份(57.5%)。
2007年3月,列支敦士登州立銀行成爲林特銀行的控股股東。
任務
由於列支敦士登與瑞士簽署了價值聯盟協定,並採用瑞士法郎作爲其官方貨幣,瑞士國家銀行在管理銀行巨集金融、貨幣和信貸方面履行了大部分職責。但是,列支敦士登國家銀行負責以下三項任務:
- “成爲政府在國內銀行巨集金融、貨幣、信貸管理方面的祕書處。”
- “促進和維護國內價格穩定;加強支付機制的效率。
- “促進和便利對資金流動的控制,以服務於列支敦士登的社會經濟發展計劃。
CEO
- 1928年–1967年:愛德華·巴特利納
- 1967–1971: 約瑟夫·喜利得
- 1971-1979年:維爾納·斯特魯布
- 1979–1996: 卡爾海因茨·希布
- 1996-1999: 勒內·卡斯特利
- 2000–2012: 約瑟夫·費爾
- 2012年至今:羅蘭·馬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