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C发展金融机构ALTUM是一家拉脱维亚国有资本公司,通过支持性金融工具(贷款、担保和风险投资基金)确保公司和家庭在国家确定为支持和重要的领域获得金融资源,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促进私人资本和金融资源的动员。来自拉脱维亚、欧洲联盟基金的公共资金以及ALTUM从国际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吸引的资金都用于执行这些方案。
Altum的股份持有人是拉脱维亚共和国的各部委,其股份分布如下 - 财政部40%,经济部 - 30%,农业部 - 30%。
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穆迪”)授予ALTUM的Baa1长期信用评级自2017年以来一直保持不变,是授予拉脱维亚公司的最高信用评级之一。
建立ALTUM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单一的全国性发展金融机构,将有限的国家资源集中在一个地方,用于实施国家援助和金融工具的发展计划。
根据拉脱维亚共和国内阁的决定,JSC发展金融机构Altum(ALTUM)于2013年27月以JSC发展金融机构(AFI)的名义成立。
ALTUM的所有有表决权股份均由拉脱维亚国家拥有,股东是财政部(40%)、经济部(30%)和农业部(30%)。
ALTUM的创建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涉及将SJSC“拉脱维亚发展金融机构Altum”(Altum)、SIA“拉脱维亚担保机构”(LGA)和SJSC“农村发展基金”(LAF)的股份转让给JSC“发展金融机构”(AFI),创建一组发展金融机构;
在第二阶段,进行了AFI,Altum,LGA和LAF的重组。这一阶段于2015年15月完成,成立了统一的JSC发展金融机构Altum(ALTUM)。
新成立的JSC发展金融机构Altum(ALTUM)接管了SJSC“拉脱维亚发展金融机构Altum”、SIA“拉脱维亚担保机构”和SJSC“农村发展基金”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包括与客户和合作伙伴的有效协议产生的合同义务。
联合机构
- SJSC“拉脱维亚发展金融机构Altum”(至2014年1月SJSC“拉脱维亚抵押贷款和土地银行”)
- SIA“拉脱维亚担保机构”(LGA)
- SJSC “农村发展基金” (LA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