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銀行(中文簡稱印尼銀行;印尼語:Bank Indonesia,簡稱爲BI)是印度尼西亞共和國的中央銀行,成立於1953年,總部位於首都雅加達。印尼銀行依法系作爲一個獨立的公共法人實體以及國家機構的地位去處理自身的法定事務。現任行長是於2013年5月24日接替前行長達爾敏·納蘇蒂安上任的前財政部長阿古斯·瑪多瓦多約。
任務與職能
任務
印尼銀行的目標是通過對戰略價值的把握與加強,成爲區域最好的中央銀行與最可信的機構,以及實現低通脹率與貨幣匯率穩定。爲達成此目標,印尼銀行的法定任務有:
- 實現印尼盾的匯率穩定以及維護貨幣政策傳導的有效性,以提高國家經濟增長的質量;
- 建立一個有效及高效的國家金融體系,用以支持民間資金流動與融資活動,並使其可以承受內部與外部的衝擊,以保持國家經濟的穩定增長;
- 建立並維護一個安全、高效、穩定的支付系統,用以維持貨幣及金融體系的穩定,以最大化地擴展國家利益;
- 建立並維護印尼央行的組織結構及人力資源,並保持央行的績效與榮譽。
職能
印尼銀行爲完成其法定任務,其負擔的職能有:
- 從供給與需求的角度,加強對通貨膨脹的控制;
- 維持印尼盾的匯率穩定;
- 促進金融市場深層次高效發展;
- 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維護並監管支付系統;
- 引導並實現普惠金融的高效與協同作用;
- 維持一個安全,高效和不受破壞的支付系統;
- 加強印尼銀行的財務管理;
- 建立一個有效和高效的信息系統;
- 提高印尼銀行工作人員的效率;
- 加強公衆與印尼銀行的戰略協作關係;
- 確保監督功能向金融服務管理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的平穩過渡。